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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9-02-27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

根据《铜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其五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铜府发[2009]3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场,县直相关单位(见附件)。

二、考评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比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三、组织实施

考核评比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和县信息办具体组织实施。其中,县监察局、县信息办负责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记录、打分;县信息办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的有关情况进行记录、打分。

四、考评内容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各地各单位组织领导、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任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二)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场所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照《铜鼓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各地各单位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四)各单位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五)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六)向县信息办报送政务信息情况;

(七)各地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考评标准

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评出优秀(90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4种。

六、基本程序

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考核组,原则上根据平时数据监测和单位报送资料进行打分,特殊情况下到被评单位实地抽查。对被评单位的考评情况由考评小组提出意见,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评结果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

七、其他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其它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2、县信息办于每月月初统计出各地各单位上月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新增数量并实行通报。

3、向县信息办报送的政务信息,请通过电子邮箱(tgzfw2008@163.com)报送,县信息办将选择质量高、立意新的信息在铜鼓县政府网站上刊登。

附件1:考评范围

附件2: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评分标准

附件1:

考 评 范 围

乡(镇)、场:港口乡、棋坪镇、高桥乡、温泉镇、排埠镇、永宁镇、三都镇、大段镇、带溪乡、花山林场、大沩山林场、龙门林场、茶山林场 

县直相关单位:监察局、发改委、国资委、编办、人劳局、审计局、物价局、统计局、财政局、民政局、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农工部、农业局、农机局、林业局、旅游局、水务局、商务局、粮食局、水产局、经贸委、安监局、交通局、城管局、房管局、环保局、招商局、科技局、教委、卫生局、广电局、体育局、文化局、档案局、计生委、行政服务中心、机关事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国土局、气象局、农调队、公路分局、质监局、供电公司、药监局、人民银行、烟草专卖局、交警大队、邮政局、稽征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区管委会

政府信息公开评分标准附件2.xls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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