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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文党组发[2008]1号
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通知
文化系统所属单位党组织: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鉴于文化系统人事变动,对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各责任领导要根据分工负责,领导督促,协调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
附: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项目分工表
中共铜鼓县文化局党组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文化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分工 通知
抄报:县纪委
抄 送: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监察局,县党风廉政办
铜鼓县文化局人秘股 2008年4月1日印发
共印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