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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文发[2008]9号
铜鼓县文化系统消防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鼓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08]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文化系统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加强领导和明确职责
铜鼓县文化局成立“铜鼓县文化系统消防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消防安全督查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涂光明;副组长:吴济敏、袁根莲、王现国;成员:邓永忠、吴琴、张义、张淑英、张英、王雷保、熊华、刘曲波,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文化局人秘股,由张英任主任,王雷保任副主任,同时组成铜鼓县文化系统消防安全督查小组。组长:袁根莲;成员由人秘股、文化市场管理股、稽查大队、社文股的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成立后,要立即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工作。文化系统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今后,哪个单位发生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将逐级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督查内容和整治措施
(一)配合有关部门专门督查治理的范围
1、 坚决取缔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
2、 对未经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批准,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依法予以取缔。对已经登记注册但因审批手续不全或者达不到消防规范要求的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责令限期补办相关审批手续或者经整改仍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由文化主管部门收回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换发的执照。
3、 对影剧院、演艺厅、歌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公共场所,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加大消防排查力度。
(一) 文化部门自身督查治理的范围和措施
1、 对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革命旧址、影剧院、文化馆、青少年艺术培训中心以及文物仓库、书库等要害部门逐栋地进行督查,对一些使用年限久,结构老化,消防设施不完善,隐患比较严重的建筑和宿舍。要限期整改。同时制定专门可行的应急方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以确保消防安全。
2、 对文化各单位的安全设施与设备的运转,维修、保护、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器、电线的安装,要逐类地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更换。
三、完善制度和落实责任
1、 文化系统所属单位要尽快建立安全消防定期督查制度。即每半个月的周五,作为安全消防督查日。文化系统所属单位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设施与设备的运转维修、保养情况,由文化局组织进行全面督查。
2、 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督查组应立即与所查单位负责人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3、 文化系统所属单位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今后,凡因督查到事故隐患或督查到事故隐患而以各种理由而不整改导致发生事故和灾情的,均各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 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督查时间从4月底开始至7月底结束。
1、 从现在开始至7月底,文化系统所属单位要根据铜府办发[2008]25号和本方案精神,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重点、时间、要求和责任。各单位的督查方案,于6月初报文化局人秘股备案。
2、 从5月初开始至6月底,文化系统所属单位和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
3、 从6月底开始至7月底,由文化局消防安全督查小组对文化系统所属各单位和文化市场经营各单位进行督查,排查隐患、督促整改。
4、7月底,文化系统所属各单位将督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上报文化局人秘股。
五、督查方法和工作要求
1、听取被督查的文化系统所属各单位和各经营单位关于消防安全工作和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情况汇报。
2、查阅被督查的文化系统所属各单位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记录、工作方案、领导分工及台帐等资料。
3、深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督查、突击督查和集中督查。
4、向被督查的单位反馈督查意见,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
在消防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中,文化系统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内容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制定好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此项工作。在督查工作时,做到工作细致、周密、认真,确保文化系统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实现铜鼓崛起新跨越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铜鼓县文化局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 百日督查 方案
抄 报:市文化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抄 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生产监督局,
县消防大队
发 送:各乡镇文化站,文化系统所属各单位,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
铜鼓县文化局人秘股 2008年5月21日印发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