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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文发[2008]8号
铜鼓县文化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铜府办发[2008]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文化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 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铜鼓县文化局成立“铜鼓县文化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消防安全检查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涂光明;副组长:吴济敏、袁根莲、王现国;成员:邓永忠、吴琴、张义、张淑英、张英、王雷保、熊华、刘曲波,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文化局人秘股,由张英任主任,王雷保任副主任,同时组成铜鼓县文化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小组。组长:袁根莲;成员由人秘股、文化市场管理股、稽查大队、社文股的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成立后,要立即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检查工作。文化系统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今后,哪个单位发生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将逐级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措施
(一) 配合有关部门专门排查治理的范围
1、 坚决取缔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
2、 对未经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批准,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依法予以取缔。对已经登记注册但因审批手续不全或者达不到消防规范要求的公共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责令限期补办相关审批手续或者经整改仍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由文化主管部门收回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核发的执照。
3、 对影剧院、演艺厅、歌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公共场所,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加大消防排查力度。
(二) 文化部门自身排查治理的范围和措施
1、 对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革命旧址、影剧院、文化馆、文化青少年艺术培训中心以及文物仓库、书库等要害部门逐栋地进行检查,对一些使用年限久,结构老化,消防设施不完善,隐患比较严重的建筑和宿舍。要限期整改。同时制定专门可行的应急方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以确保消防安全。
2、 对文化系统所属各单位的安全设施与设备的运转、维修、保护、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器、电线的安装,要逐项逐类地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更换。
三、 建立定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和责任制
1、 文化系统所属单位要尽快建立安全消防定期检查制度。即每半个月的周五,作为安全消防检查日。文化系统所属单位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设施与设备的运转维修、保养情况,由文化局组织进行全面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检查组应立即与所查单位负责人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3、 文化系统所属单位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度。今后,凡因检查到事故隐患或检查到事故隐患而以各种理由而不整改导致发生事故和灾情的,均各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 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1、 自查自改阶段(5月21日至6月22日)
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一些危险点和隐患点,要密切注意,逐一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彻底消灭安全隐患。文化系统各单位和网吧、歌舞娱乐、电子游戏、演艺厅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要认真填报《行业系统监管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登记表》,并于6月20日前交文化局。
2、 集中检查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
县文化局消防安全检查小组,在此时间段内,除对各单位和经营场所自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外,还将了解整改后的措施和整改的情况。同时,要对易存在安全隐患的其它部位进行检查,检查做到全方位,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细节。检查小组在检查中都将填报《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3、 整改攻坚阶段(7月21日至8月10日)
以集中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为主要内容,各单位和各经营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隐患要彻底整改到位,要加大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在奥运会前全部整改好,以安全稳定的文化环境,喜迎奥运会召开。
4、 巩固提高阶段(8月11日至11月30日)
对各单位和经营场所已经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治理是否到位,是否有反弹情况,我们将采取“回头看”的形式,组织再检查,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排查安全隐患的能力,确保取得实效。
五、 工作要求
1、 文体系统所属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领导小组、检查小组和公安消防部门,按此方案的工作内容搞好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2、 排查和自查工作要细致,工作要周密。排查工作不得有半点马虎,切忌走过场或走马观花式的检查,不能遗漏一处隐患。
3、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和排查工作要成制度化、经常化,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常查不懈,确保文化系统消防安全无事故。
铜鼓县文化局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 隐患排查 方案
抄 报:市文化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抄 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生产监督局,
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
发 送:各乡镇文化站,文化系统所属各单位,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
铜鼓县文化局人秘股 2008年5月21日印发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