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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县革命文物保护的请示

信息来源:文化局   发布时间:2008-4-1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文化局
  
县人民政府: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铜鼓作为毛泽东同志亲自组织并发动的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的主要策源地和彭德怀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辟的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区域,境内存有大量的革命旧址遗迹,都是我县最可珍视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和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近年来,为促进红色旅游的发展,我县虽然加大了革命文物的保护力度,特别是以今年纪念秋收起义80周年为契机,通过招商引资、向上争资和本级财政配套的措施,投入巨大资金对一批秋收起义旧址遗迹进行了有效的保护。但是,我县仍有一大批象湘鄂赣省苏维埃等革命旧址遗迹急待进行抢救性修缮保护,不少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旧址至今未列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的行列,部分旧址因产权不明,给保护工作带来许多不便等。
为认真贯彻“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现根据6月14日至16日宜春市文化局在我县考察文物工作提出的建议和今年初十多位县人大代表联名向县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递交的“关于修缮大梅村革命遗址有关问题的建议”(第43号提案),以及棋坪镇大梅村和永宁镇丰田村村民多次反映湘鄂赣等旧址面临倒塌危险并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维修的情况,通过近期对全县革命文物的数量、分布和保存现状的调查,特提出加强全县革命文物保护的意见:一、对急需抢修的文物,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已公布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县财政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乡(镇)财政予以配套;尚未列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全部由所在地乡镇财政解决。二、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且尚未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县人民政府予以公布。三、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且产权尚不明确的文物保护单位,为便于保护管理,尽快将产权划归纪念馆管理。请县政府着情研究解决。特此请示!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附:铜鼓县部分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建设规划名单
 
 
               二00七年九月一十九日
 
 
主题词:文物    保护规划   请示       
抄送:县政府办                  
铜鼓县文化局人秘股         2007年9月19日印发
                    共印8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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