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知
铜文字[2008]44号
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化所属各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单位:
进入冬季,是火灾事故高发期,加强冬季防火工作迫在眉睫,根据省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为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确保文化系统和文化市场的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特此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文化所属各单位和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要提高对防火安全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厌烦情绪,从“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高度来认识防火安全工作,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严防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火灾隐患。文化所属各单位和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特别是影剧院、纪念馆、网吧、歌舞(电游)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开展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要认真对照年初与本局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规定,落实监管人员,配备配齐消防器材和设施,确保安全通道畅通,线路穿管保护,严禁锁闭门窗营业,网吧严禁接待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歌舞(电游)娱乐场所严禁超过核定人数,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在排查工作中,要认真仔细、小中见大、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事故隐患。
三、迅速彻底整改。在隐患排查中发现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过夜;不能立即整改的也要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在整改中,要彻底消除隐患,不能马虎应付,不能留有“尾巴”。
11月中旬,我们将与消防部门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未排查未整改的,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知。
铜鼓县文化局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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