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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鸿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8-11-2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2008年7月3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黄鸿曼同志任永宁镇财政所所长;
李承杰同志任大段镇财政所所长;
李正鸿同志任带溪乡财政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王平江同志任高桥乡财政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免去陈爱民同志大段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免去熊云峰同志带溪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免去冷芬雄同志高桥乡财政所所长职务。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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