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实施意见
各股室(局)、各乡镇财政所: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党组成员分工负责,会计(监督)股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股室(局)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责任制。
局长、党组书记曾学庆同志对财政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负责,对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党组其他成员对所分管股室(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责任。具体内容和责任分工见附表。
附件: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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