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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8-11-2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铜鼓县财政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8年全县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宜春市财政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铜鼓县财政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解放思想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赶超”这一主题,以“心系群众,财政为民”为核心,坚持“广泛纳谏,深入查摆;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财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开创铜鼓财政工作新局面。
二、 工作范围
1、 局机关各股室(局)
2、 各乡(镇)财政所
三、 目标任务
牢牢把握“关注民生、服务群众”这一主线,围绕财政部门服务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在此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扎实进行整改,切实帮助解决基层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真正树立起财政部门“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的新形象。
四、 工作方法和步骤
1、广泛征询意见。开展好“定点联系”活动,采取“上门走访、上门服务、上门纳谏”等形式,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及财政部门自身建设的意见建议。
2、深入自查自纠。主要围绕服务重大项目,服务民生工程以及围绕政务公开、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认真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及自查自纠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各乡(镇)财政所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报县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征询到的意见和建议,自查自纠过程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以及2007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2008年“政风行风热线”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仔细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内容包括: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计划和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等。各乡(镇)财政所整改方案于2008年7月10日前完成并报县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经县财政局统一汇总后报市财政局民主评议办。
4、抓好整改落实。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原则,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进行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目标,做到边评边改,评改结合,使政风行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乡镇财政所将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8月10日之前报县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加强督导检查。县局评议办将加强对征询意见、自查自纠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工作不走样,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反映,并对整个征询意见、自查自纠工作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县局评议办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财政所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自查自纠是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关键。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工作日程,努力抓好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动、标准不降低,扎扎实实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要落实责任。局机关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将工作落实到具体股室(局)、财政所,切实履行好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切实抓好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
三要提供保障。全县财政系统在完成财政工作“双过半”后的7月初开始,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要确保实效。全县财政系统要以“非常满意”作为唯一标准,对单位、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采取回函、回电和登门答复等逐一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让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得到解决。要做到边评边议、边整改、边创新、边发展,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取得实效,确保服务对象和受惠群众非常满意。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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