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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8-4-8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人秘股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各乡镇财政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增强责任心,规范和强化内部制约机制,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机关各股室(局)、各乡镇财政所要充分认识到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是国库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加强财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和目标,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把财政资金安全问题贯穿财政管理工作始终,做到防微杜渐、常抓不懈。要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岗位人员的素质教育和日常管理,提高岗位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二、夯实基础,规范和强化内部制约机制。机关各股室(局)、各乡镇财政所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制约机制、防范机制等管理制度,严格责任分工,规范资金流程,强化会计核算,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1、根据财政资金拨付的实际,明确财政资金逐级审批权限,建立大宗资金拨付报批、备案制度。
2、严格按铜财发[2006]12号《铜鼓县本级财政资金拨付和资金借出内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财政资金的操作流程,确保资金缴拨依据充分、要素齐全。
属于特别紧急款项的拨款,如救灾支出、特大防汛抗旱支出以及重大突发性支出等,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并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3、加强拨款印鉴管理。拨款印鉴章实行专用保险柜、专人分类妥善管理,建立印鉴移交登记制度,强化印鉴章保管责任。
4、规范票据使用管理。实行支付凭证专人管理;银行单据专人传递,并签收登记;财政资金定期存单专人保管,两人以上方可启用,并定期查验。
5、加强会计核算,完善对账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账务处理,定期进行对账,确保财政与单位、财政与银行账账相符。推行会计电算化,妥善保管各类财政资金账户的会计档案,确保会计档案资料完整。
三、慎选银行,防范财政资金管理外部风险。要慎重选择财政资金开户银行,明确财政和银行之间的职责,防范财政资金管理外部风险。
四、加强督导,共同抓好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机关各股室(局)要加强对所属业务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指导和督查工作。督促各财政所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对其资金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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