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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1-04-0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会计股
   宜春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和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见附件1),并向报名所在地省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免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同步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4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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