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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9-11-3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人秘股
  
各股室(局),各乡镇财政所: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局开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赣纪发[2009]24号)、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宜纪发[2009]13号)和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英
副组长:付卫成
成  员:杜文喜   张丛连    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付卫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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