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鼓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事项的通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铜鼓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09年5月至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举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及范围:此次治理的对象是全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凡以上单位存在以下形式设立“小金库”的,均可举报: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上下级单位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其他形式设立的“小金库”。
二、举报奖励:凡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5%的奖励,奖金最高为10万元,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举报地址:铜鼓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财政局四会计监督股),并设有举报箱(县财政局一楼大厅),邮编:336200。
鼓励署名举报。
铜鼓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八月十三日 |